EB-2签证申请材料有哪些
EB2职业移民对于学历有着很高的要求,对于学历的划分,但也有着模糊的一面,据说,拥有学士学位,在本专业领域有着五年的工作经验可以看作是硕士学位。具体的规则是怎样还需要去跟专门的移民机构了解。
无论是需要劳工证的一般美国职业移民EB2申请还是符合国家利益豁免标准的EB2申请,受益人或者申请人都需要证明自己符合“高学历专业人士”要求。在需要劳工证的EB2申请中,受益人如果拥有学士学位以及累积5年以上相关领域从业经验,那么他可以看作相当于拥有一个“硕士学位”
美国EB-2移民申请材料
1、申请表格
(1)I-140表,即“外籍工人移民申请表”;
(2)ETA-750表,即“外国人工作证明申请表”
2、普通证明材料
(1)学历证明
包括毕业证书,成绩单、学位证书等。如果申请人在美国以外所受的教育,则最好能够提交经过文凭评估的证明。
(2)工作经历证明
主要包括申请人原雇主的信函或经公证的证明、或提交其原有的工资税单或同事工友等出具的证明。申请人本人或其他人出具的、证明申请入具有某种必需的专业知识或技术的叙述性证明。
(3)申请人获得雇用的证明
证明包括雇用合同,其中应阐明申请人的工作职务丶职责丶报酬等。如果雇用已经发生,则应提交个人工资税单等。
(4)雇主支付薪资能力的证明
雇主需提交最近两年的公司税单,包括利润,工资税等等,还有资产平衡表损益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证明等,以说明雇主的财务状况。
如果是新公司,则不必要求两年的税单。没有税单的公益性公司则需提交年度报表。
3、特殊材料证明
申请人必须至少提供三样以下的证据
(1)官方学术记录,证明受益人曾获得该专业领域的大学,学院或者其他进修机构所颁发的学位,文凭或者类似奖项
(2)现任或前雇主的证明书,证明受益人在其申请的职位领域内具有10年以上
(3)全职工作经验
(4)职业执照或者证书,证明受益人有从业资格;
(5)与同领域的其他人比,受益人享有高薪酬劳
(6)证明为某专业协会的会员
(7)由同行政府单位或者专业,商业协会出具证明,认同受益人在所属行业或领域的成就和重大贡献;
如果上述标准对当事人的专业不适用,申请人可以提交“类似证据”来证明当事人的成就。
累积工作经验可弥补学历不足
仅有学士学位的外籍人士如果想成为“高学历专业人士”,进而符合包括NIW在内的所有EB-2申请条件,就必须在本科毕业之后累积5年以上在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 。法律法规并没有给出“累积的工作经验”的确切定义,甚至连移民局也无法准确解释何为“累积的工作经验”。这种情况有好的方面也有坏的方面。坏的方面在于会给申请人以及受益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或担心,不能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累积的工作经验”的要求。好的方面在于因为移民局自己都说不清楚什么是“累积的工作经验”,在审查具体案件的时候就有很大的弹性空间。证明“累积的工作经验”时有两样材料必不可少雇佣合同以及前任和现任雇主出具的有关申请人或受益人工作经验的说明,因为雇主比移民局对具体的行业了解更深。雇主的说明能够很好的突出申请人或者受益人在工作中是否能够“累积”经验,即便有些时候申请人或受益人在5年时间内职位都没有任何变化。
在实际操作中,累积经验必须是动态增长的,不能一成不变,即受益人在自己的职位上必须不断地获取相关知识、增加经验。有很多方法可以证明受益人具有5年以上“累积的工作经验”, 比如受益人可以提交自己的工资存根, 证明自己的工资水平随着自己工龄的增长而不断提高 (工作越复杂工资越高);受益人职位、头衔的升迁历史也可以证明“累积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