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功申请美国EB-1C高管移民
在美国的移民方式中,美国EB-1C跨国高管移民是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EB-1类别中的一种,这种方式成为中国高级管理人才获得美国绿卡的热门选择。这种签证是职业移民类别中最快班里的一种,而且也不曾需要劳工证。
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投资人的追捧。此种获得美国绿卡的方式主要适用于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中小企业主,由于EB-1C在申请程序中无需劳工证,且审理周期最快1年,此种方式成为了美国职业移民类别中平均办理周期最短的一种。,投资人无需临时绿卡过渡,申请人、配偶和未满21岁未婚子女都可一步到位获得美国永久绿卡,都成为项目受投资人追捧的重要原因。
那么在美国高管移民EB-1C项目的运作中,以何种标准为投资人把关就成为了至关重要的因素。以往在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筛选标准上,投资人都很清楚好的项目直接决定了是否可以拿到绿卡的诉求,以及能否收回全额本金。同理,在EB-1C的投资操作中,一步到位获得的永久绿卡,以及项目投资款是否回本也是项目运作成功与否的判断标准。而与EB-5投资项目不同的是,投资人在做EB-1C项目投资时,每个案件都是不同的,相比EB-5同一个项目几百个名额,只需要对EB-5项目本身整体把关而言,EB-1C由于每位投资人自身背景不同,选择的投资项目就会不同,那么在文件制作和材料准备上都不尽相同。可以说,对申请EB-1C的投资人而言,递件律师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投资人资质审核 确认EB-1C申请可操作性
,递件律师负责对投资人是否满足申请L1及EB-1C的资质做审核。美国移民局并未对EB-1C和L1的审案标准给出确定的参照,递件律师的过往经验对投资人的资质把控是必要的。投资人自身背景,公司背景等都是递件律师审核投资行为的要素,经验丰富的律师凭借多年与移民局打交道,可以很快就判断出投资人是否资质良好,符合申请标准。而对于递件经验不足的律师,经常会发生由于不能充分理解移民局要求及对文件整体把控程度低,从而发生提供给移民局的文件清单不足以支撑投资人的L1申请要求而被拒签的情况。
EB-1申请材料都需要哪些
材料准备
1、申请表格
I-140表,即“外籍工人移民申请表”
2、普通类别的证明材料
(1)学历证明
包括毕业证书,成绩单、学位证书等。如果申请人在美国以外所受的教育,则最好能够提交经过文凭评估的证明。
(2)工作经历证明
主要包括申请人原雇主的信函或经公证的证明、或提交其原有的工资税单或同事工友等出具的证明。申请人本人或其他人出具的、证明申请入具有某种必需的专业知识或技术的叙述性证明。
(3)申请人获得雇用的证明
证明包括雇用合同,其中应阐明申请人的工作职务丶职责丶报酬等。如果雇用已经发生,则应提交个人工资税单等。
但EB-1a及EB-1b中“国家利益豁免”类可免除事先获雇用的要求。
(4)雇主支付薪资能力的证明
雇主需提交最近两年的公司税单,包括利润,工资税等等,还有资产平衡表损益表、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证明等,以说明雇主的财务状况。
如果是新公司,则不必要求两年的税单。没有税单的公益性公司则需提交年度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