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激发文旅新活力 助力乡村振兴
日前,沧州市出台《关于发展旅游业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提升乡村旅游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加强人才培训和宣传推介,改善乡村地区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让旅游业成为沧州市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支撑产业。
《方案》提出,不断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统领,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风貌,推动沿线重点文旅项目建设,打造全市旅游生态化建设的样板地带。依托海兴小山遗址等特色资源,大力发展生态观光、自然科普、户外运动等生态旅游项目,打造一批乡村生态旅游片区。
《方案》还提出,以献县马本斋纪念馆、肃宁八路军120师抗战指挥部、黄骅赵博生故居等为重点,强化红色文化挖掘和革命遗址保护,打造一批红色记忆乡村;以东光谢家坝水工博物馆、盐山泰山行宫等为重点,加强文物古迹、传统村落等保护利用,开发研学旅行、体验旅游、文化休闲等项目;以吴桥重走长征路纪念馆、南皮沧州落子国家级非遗项目、泊头火柴技艺省级非遗项目为重点,推动乡村博物馆、村史馆、非遗传习馆等文化设施建设,培育一批文化主题突出的乡村旅游重点村镇。
《方案》明确,持续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引导村民参与乡村旅游,鼓励成立乡村旅游协会、专业合作社等机构,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和经营主体投入乡村旅游发展,构建政府引导、村民参与、资本介入、公司运营、协会协调、多方受益的乡村旅游治理体系。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开发本地乡村旅游文化品牌和精品旅游线路,形成沧州市整体乡村旅游品牌体系。深入开展“景区带村”“能人带户”“旅发大会带片”行动,强化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排查监测和政策落实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