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

传统文化 2025-01-12 10:02www.1681989.cn传统文化

第一章:泰山风景名胜区的总述

泰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的璀璨明珠。为强化其管理,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这一宝贵的风景名胜资源,我们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泰山实际,制定了此条例。

第二章:区域界定与职责划分

本条例所指的泰山风景名胜区包括了登天、天烛峰、桃花峪、樱桃园、玉泉寺、灵岩寺等六大景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其面积与界线严格遵循国务院批准的总体规划。凡在此区域内居住及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章:保护与管理

我们深知泰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建设,必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我们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永续利用的原则。省、市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共同做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工作。

泰山风景名胜资源是国家之宝,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原有的地形地貌和自然人文景观。所在地市必须将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工作列为重要任务,制定保护措施并落实责任。

根据景观价值和保护需要,泰山风景名胜区实行四级保护制度。对一级至四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对风景名胜资源应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包括对文物古迹、植被、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环境等进行专项保护。

未经批准,禁止在泰山风景名胜区从事一系列活动,包括刻字立碑、捶拓碑碣石刻、拍摄电影电视、采伐树木等。还有一些活动被严禁,如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开山采石、攀爬刻画文物等。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严惩。

第四章:资金筹集与使用

为筹集泰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资金,应采取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这些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泰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风景名胜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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