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发布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印发《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以下简称“新版指南”),从总体原则、行前管理、行程管理等六方面对旅行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19项具体要求。新版指南不再要求“查验游客健康码”“凭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跨省交通工具”“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
新版指南明确,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团队旅游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各方权责。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要开好行前说明会,提示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发布游客出游防控注意事项。要提醒游客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积极配合旅行社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新版指南要求,旅行社工作人员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旅行社要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员工出现发热等相关症状时,须及时就医,坚决杜绝带病上岗。要在导游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核验,要求导游科学佩戴口罩。
新版指南还要求,旅行社应当预先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卫生健康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并确保导游等服务人员知晓。要加强与合作商、供应商的协调联动,抓住关键环节,注重衔接贯通。旅行社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完善企业经营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旅游团队中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旅行社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患者隔离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据了解,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还印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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