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印发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印发《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新版指南”),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指导全国旅游景区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旅游景区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
新版指南不再要求查验健康码和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明确对进入景区的人员进行测温,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疫情形势变化采取其他必要防控措施。结合实际科学设置查验区域,加强秩序管理,避免造成人员车辆拥堵。
新版指南强调,坚持常态防控。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明确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是景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坚持科学防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对旅游景区开放承载量和接待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分级管理,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旅游景区游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确定,不搞“一刀切”。坚持精准防控。要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补上短板漏洞。继续面向公众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预约旅游、厉行节约等宣传引导,强化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培育文明旅游、预约旅游和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
新版指南要求,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所防控、强化景区游览管理。旅游景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结合实际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保障游客安全有序游览。应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发现疑似症状员工或病例的景区,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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